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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融资融券集中度控制指标及展期规则的通知

2026-02-2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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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监管机构对于证券持仓集中度的差异化管理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我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9日起调整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控制规则,将担保证券划分为A、B、C、D、E、F六个集中度分组(担保证券集中度分类结果详见附件),并差异化设置个人、机构及产品投资者信用账户持仓及融券集中度上限,对各分组的证券分别实施不同的集中度风险控制标准,具体如下:

个人投资者按维持担保比例分级管控,机构及产品投资者按授信总额度分级管控。

一、持仓集中度指标

将各类证券设置不同的集中度上限,即当客户进行担保品买入、融资买入时,系统会对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比例上限(即“集中度最高值”)予以控制。调整前后的集中度指标如下:

1.个人投资者,按以下持仓集中度指标进行控制:

维持担保比例

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

分组集中度

A

B

C

D

E

E

E+F

W<180%

100%

70%

50%

30%

10%

20%

30%

180%≤W<240%

100%

100%

70%

40%

20%

40%

50%

240%≤W<300%

100%

100%

100%

60%

30%

50%

60%

300%≤W<400%

100%

100%

100%

70%

40%

60%

70%

≥4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当投资者信用账户无负债时,不受单一证券、分组持仓集中度限制。基金按B类控制、债券全部按C类控制。

2.对于机构、产品投资者,按以下持仓集中度指标进行控制

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业务授信总额度X所在区间

机构与产品客户证券持仓集中度

机构与产品分组集中度

A

B

C

D

E

E+F

X≤3000万元

100%

70%

60%

50%

20%

30%

X>3000万元

80%

60%

50%

40%

基金按B类控制、债券全部按C类控制。

二、融券集中度控制

1.个人投资者,按以下融券集中度指标进行控制:

维持担保比例

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

分组集中度

A

B

C

D

E

E

E+F

W<180%

100%

70%

50%

30%

10%

20%

30%

180%≤W<240%

100%

100%

70%

40%

20%

40%

50%

240%≤W<300%

100%

100%

100%

60%

30%

50%

60%

300%≤W<400%

100%

100%

100%

70%

40%

60%

70%

≥4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基金按B类控制、债券全部按C类控制。

2.对于机构、产品投资者,按以下融券集中度指标进行控制:

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业务授信总额度X所在区间

机构与产品客户证券持仓集中度

机构与产品分组集中度

A

B

C

D

E

E+F

X≤3000万元

100%

70%

60%

50%

20%

30%

X>3000万元

80%

60%

50%

40%

基金按B类控制、债券全部按C类控制。

三、 合约展期规则: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我公司不接受投资者办理合约展期的申请:

① 投资者属于交易所未结案黑名单客户;

② 融资融券合约已逾期;

③ 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我公司规定的平仓线;

④ 申请日距合约到期日超过30个自然日;

⑤ 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240%时,客户信用账户持有E类证券总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超过70(含)%;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时,客户信用账户持有E类证券总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超过50%(含);

⑥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300%时,客户信用账户持有F类证券总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超过50(含)%;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时,客户信用账户持有F类证券总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超过30%(含);

⑦ 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融资融券控制指标正式启用时间

本次调整后的全部融资融券风险控制指标(含集中度、展期等相关管控规定),自2026年3月9日起正式全面启用,存量客户、新开客户统一按照新标准执行。

公司将不定期对担保证券集中度分类进行动态调整,具体查询【官网-信用业务专栏业务-担保证券查询】或【客户端担保证券查询】相关栏目。

公司对相关证券进行分类调整,不代表对相关证券的投资价值、投资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判断或保证,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操作建议。

附件:担保证券分类结果

 

特此通知。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


附件:担保证券分类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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