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的通知》,我公司决定对标的证券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自2026年1月19日起,将标的证券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下限调整为100%,具体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以我司官网公告为准。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及其展期,融资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