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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准入条件

2025-03-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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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融资人

1.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账户规范且状态正常;

2.客户信用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3.客户适当性与业务风险匹配,不得为证券投资经验不足、 缺乏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

4.客户不存在其它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5.满足证券公司其他要求。

(2) 标的证券

1.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和债券;

2.非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3.不得为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B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及持有该存量股的账户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该品种流通股等证券;

4.符合证券公司要求的证券。

(3) 融资期限

1.约定购回式的购回期限不超过1年;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交易的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

(4) 折算率

具体折算率以审批为准。

(5) 履约保障比例

具体预警线/平仓线(最低线)以审批为准。

*以上内容为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的主要准入条件(非全部)的概括介绍,万联证券有权根据监管及交易所要求、客户资质情况以及本公司自身的业务和风险管理要求设定其他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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