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规则
尊敬的投资者: ② 融资融券合约已逾期; ③ 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我公司规定的平仓线; ④ 申请日距合约到期日超过30个自然日; ⑤ 投资者信用账户的集中度超过80%(含),且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不含); ⑥ 投资者信用账户的停牌证券集中度超过50%(含)或高风险证券(包括ST、*ST、退市整理期股票)资产占资产比例超过50%(含),且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不含); ⑦ 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资者信用账户如持有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北交所股票的,当投资者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合约展期时,其信用账户还需满足以下注册制及北交所板块持仓集中度的要求:
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自2024年2月6日对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规则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规则如下:
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不接受投资者办理合约展期的申请:
① 投资者属于交易所未结案黑名单客户;
持有注册制证券,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时,不允许申请展期。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