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规则
2023-02-10 来源: 作者:
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规则如下:
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我公司不接受投资者办理合约展期的申请:
① 投资者属于交易所未结案黑名单客户;
② 融资融券合约已逾期;
③ 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我公司规定的平仓线;
④ 投资者被我公司实施强制平仓的次数达到3次(含)以上;
⑤ 申请日距合约到期日超过20个自然日;
⑥ 投资者信用账户的集中度超过80%(含),且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不含);
⑦ 投资者信用账户的停牌证券集中度超过50%(含),且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不含);
⑧ 投资者信用账户的高风险证券(包括ST、*ST、退市整理期股票)资产占资产比例超过50%(含),且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不含);
⑨ 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资者信用账户如持有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北交所股票的,当投资者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合约展期时,其信用账户还需满足以下注册制及北交所板块持仓集中度的要求:
注册制证券板块集中度上限超过70%或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时,不允许申请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