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风险揭示书 |
| 尊敬的投资者: |
| 感谢您选择万联证券!在您正式成为万联证券客户之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郑重提醒您以下事项: |
| 一、关于市场风险 |
| 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也没有包赚不赔的投资,您应理解并始终牢记“买者自负”的原则与“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投资准则,防止不顾一切、盲目投资的非理性行为。 |
| 请您慎重考虑以下问题: |
| (一)您是拿全部身家投入股市的吗? |
| (二)您是用养老钱、看病钱投入股市的吗? |
| (三)您是以子女教育资金投入股市的吗? |
| (四)您是拿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投入股市的吗? |
| (五)您是仅凭市场传言而盲目投资股市的吗? |
| (六)您了解为您提供代理服务的证券公司吗? |
| 请您切记股市风险,理性管理个人财富,安全第一,切勿冒险投资! |
| 二、关于交易证件和密码 |
| 请您妥善保管有关交易证件和密码,并注意定期修改密码,密码要足够长,比较安全的密码至少应该有6位,应该含有字母和数字。如因证件丢失或密码泄密而造成的交易事实和损失等后果,与万联证券无关。 |
| 三、关于全权委托 |
| 我国证券法律法规禁止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因此您与证券公司和(或)其工作人员签订的全权委托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
| 四、关于获利或不发生损失的承诺 |
| 请您切记,证券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 |
| 五、关于将账户借予他人使用 |
|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我国的证券投资行为实行实名制,任何个人(或法人)进行证券投资必须以本人(或本法人)的名义开立账户。如果您的股东账户、基金账户与资金账户借予他人使用,而这些账户涉嫌参与诸如洗钱、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即使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行为不是您本人所为,您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该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将由您全部承担。 |
| 本特别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证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您在参与证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并对证券交易特有的规则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证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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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二○○八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