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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六):强制平仓

2014-05-29  来源:  作者:万联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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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平仓分两种情况:(1)  未补缴担保品:当投资者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2个交易日)未补缴担保品达到维持担保比例≥150%,证券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予以强制平仓,直至平仓后维持担保比例≥150%为止。 (2)到期强制平仓:投资者到期未偿还融资金额或融券数量的,证券公司自下个交易日开始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担保品进行强制平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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